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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驾驶证不能骑电动车,给出“3个”理由,你怎么看
关于电动车,还没有全国性的管理法规,各地不一样,比如:广州、北京有禁止电动车上路的规定,但是很多电动车仍然上路,属于禁而不止。强制性禁止必然招到老百姓及生产厂家的抵制, 可以参考下列城市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办法: 随着电动车的日益增多,强化管理已成必然,这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有许多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地道路交通实际,制定出了符合当地民情的电动车管理办法(2011年)。 江苏——10月底前,重新公布全省准予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名录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监管,严禁生产超标车,车身必须刻制编码、粘贴编码标签,10月1日起一律带牌销售 加强电动自行车备案、注册登记、通行秩序和治安管理 繁华路段,试行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 外省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需进入江苏市场的,要严格审核 建议取消限速线、增加防盗及自动限速设施 经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于2011年9月8日正式下发。 《意见》规定2011年10月底前,重新公布全省准予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名录。自11月1日起,凡不在新公布企业名录的,一律不得生产电动自行车;严禁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责任,监督生产企业将编码刻制在车身易于查验处,并在车身相关部位不易损毁处粘贴至少4张与刻制编码一致的编码标签,以防非法改拼装。自2011年11月1日起,不按规定刻制编码、粘贴编码标签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对销售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继续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外省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需进入江苏市场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严格审核,符合要求的列入《备案表》予以公布。凡不在《备案表》中的产品,一律不得在本省市场销售,公安部门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自2011年10月1日起,全省实行新车带牌销售制度。在城区部分禁止摩托车通行的繁华路段,试行同时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促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尽快淘汰。 广东——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 十项违章将被罚款50元 10月1日开始,新修订《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对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类似车辆的检验登记、上路行驶有明确规定,号牌行驶证将全省统一。广东将在一年之内出台电动自行车检验方法。 《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格,但具体检测措施尚未出台。《条例》附则中界定,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的检验办法由省政府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 《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罚款50元。将会被罚款50元的违规行为还包括:逆向行驶;醉酒驾驶或驾驭;违反规定载人或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 天津——率先实行非机动车的“实名制”销售 每辆电动车将拥有一个唯一的15位编码“身份证” 2012年1月1日,天津市将在全国率先实行非机动车的“实名制”销售,市民购买自行车、电动车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凭身份证和发票享受到上牌、入网等一次性服务。同时,市民现在使用的非机动车,也要在今年年底前,补充办理完上牌和登记手续。 明年1月1日开始,每辆出厂的自行车、电动车将拥有一个唯一的15位编码,它从车辆出厂、销售一直伴随着车辆。实行实名制购车后,它也将随着车辆进入主人家中,这个“身份证”也将成为证明车辆来源的关键证据。 昆明——超标车不能登记,报废期5年 无牌无证上路,查到就扣车 附载人员年龄放宽到16岁 登记领证很便捷仅收10元工本费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从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对于市民争议最大的“动自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的规定已经弱化,而是通过对整车重量的限制来规范;同时,超标车到了5年的报废期再上路,交警查到后将强制报废。对于驾驶无牌无证、功率达到摩托车范畴的电动车上路,除扣留车辆外,如果驾驶人没有F照,还将按照“无证驾驶”处理,即拘留15日、罚款1800元。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车,登记上牌,合法上路,不设报废年限。这是对使用国标车的鼓励。 同时,《规定》为方便学生出行,对国家法规有所突破。除了规定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电动车外,规定中明确,“电动车可附载一名16周岁以下人员”。这比《交通法》“12岁以下”的规定有所突破,为学生出行做到了交通工具的无缝对接。 福州——电动自行车实行合格产品目录管理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登记报牌 电动自行车登记只收牌、证工本费 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禁止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 2010年5月底,福州市政府法制办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已有国家标准的,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只能遵照执行,无权擅自调整。《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只限于五城区。 办法首先强调了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实行合格产品目录管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编制《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对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产品目录。 同时凡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允许登记报牌,上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阶段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管理措施。 《管理办法》还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作了严格规定,即:1、禁止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购买者可予以退货或者更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销售电动自行车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目录登记,未列入目录的车辆不得销售3、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负责回收废旧电池等。 海口——超标电动车2年“缓刑” 编制产销登记目录 驾驶超标电动车要有摩托车驾照 非机动车道上限速15公里/小时 搭载人数不得超过一人,年龄不限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编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产品种类与品牌等。销售商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登记上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道路行驶。 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限速15公里/小时,在普通车道上限速20公里/小时。驾驶人年龄必须超过16岁,可以随车搭载最多一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不按照相关法律条例骑行的将依法处以罚款。 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本办法施行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驾驶人须有摩托车驾照。 南昌——9月1日起,禁止超标车辆上路 政府对主动报废超标车辆的车主予以一定经济补偿 截至目前,南昌市共有悬挂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79211辆。按照规定,这批车辆今年9月1日起禁止上路,违者将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考虑到车主的经济损失,政府对主动报废超标车辆的车主予以一定经济补偿,其中涉及200元补偿款、200元公交卡,还有150元左右车辆报废残值费。全市6个报废办理点,办理车辆提前统一报废补偿的时间自7月10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后因前来申请报废的超标车数量众多,为了满足市民的报废补偿意愿,南昌市交管局延长报废补偿期限三天。 从9月4日起,超标车禁止在南昌的部分区域骑行,若上路行驶将被交警收缴。同时,9月4日之后,超标车仍可进行报废,但政府部门规定的补偿金将不予发放。 宜昌——9月1日前购买的登记注册、申请办理非机动车号牌 9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车可办理机动车临时牌证 9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车不得上路 9月1日,宜昌交警部门宣布,9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10月1日前进行登记注册、申请办理非机动车号牌,9月1日后购买的在1个月内申请办理。而超标的电动助力车在9月1日以前购买的,可办理机动车临时牌证,9月1日以后购买的不予办理,不得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牌除了填写完整的《宜昌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外,还要签订承诺书,认同超标电动车过渡管理措施,保证2013年10月1日后不再使用办证车辆上路行驶,在过渡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宜春——非超标车上牌13元 超标车上牌313元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燃油机助力自行车临时通告管理办法》,超标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在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申请办理临时通行号牌及相关证照,逾期不再办理。 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及相关证照,收费标准合计为313.00元,具体细目如下: (一)非机动车临时登记证工本费1.00元/本(含塑封); (二)非机动车临时通行号牌(防伪反光)32.00/副; (三)办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费用200.00元; (四)购买法定交强险80.00元。 注: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非超标)号牌费只需13元。 南京——无牌电动车上路被扣车处罚 电动车转手须进行信息登记 今年4月起,南京市对电动车集中上牌,7月1日开始,无牌电动车上路被扣车处罚。《意见》要求,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权转移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车主必须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手续。如果车辆合格证和来历凭证被损毁或遗失,又排除非法改拼装、盗抢嫌疑的,公安部门可以重新对其注册登记。 武汉——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管理制度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即《办法》实施后,只有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才能予以登记,未列入目录的不予登记;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应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这一制度对今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十分重要,将从最大程度上杜绝超标车上牌,并逐步淘汰在用超标车。 镇江——实名销售登记制度 镇江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要会同质监部门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自行车经销商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如实填写随车由生产企业统一印制的《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车辆的式样、规格、型号、颜色、编码等相关信息。 深圳——“禁电”变“限电”特殊行业可持标上路 对部分区域和路段实施了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措施 深圳市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为主、“禁止”为辅的策略: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区域、路段、时段通行,交警部门可以在主要城区、繁忙路段和时段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以保障交通安全;对超过国家标准(最高时速20公里、车重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则禁止上路通行(公安部、工信部等四部委最近联合发文,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进行整顿,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同时,对有特殊需要的邮政、快递、公用设施抢修业务,可以由交警部门核发专用标志上路通行。 珠海——加大处罚力度,由500元提高至2000元 10月1日起,珠海市将施行新修订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新条例规定对驾驶电动车上路这一行为的罚款是以往的4倍,由500元提高至2000元。 ————综上可以看出,各地管理规定和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要注意,除了对符合条件的车型要求注册登记外(即上牌照),只有海口和宜春等城市规定了驾驶资格要求,那就是要求有摩托车驾驶证。有了驾驶资格要求,就存在驾驶车型不符的问题了,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城市,是可以按照“准驾车型不符”,扣你的C1驾照12分,并处200-2000元罚款。 如果在没有驾驶资格要求的城市,只能按照电动车没遵守规定注册登记的标准处罚,不能追究驾驶资格的责任,因为你没有要求具备某种车型的驾驶资格,因而就不能扣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句容市电动摩托车问题解答汇总(句容市电动车暂行办法)
1、有些市民认为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
电动摩托车是使用电能驱动的摩托车,燃油摩托车是使用内燃机驱动的摩托车,简单来说,电动摩托车是充电的,燃油摩托车是加汽油的。电动摩托车与燃油摩托车性质一样,都属于机动车。也就是说,电动摩托车不存在时间节点问题。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几个时间节点:
2019年4月15日前,有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其中,国标电动自行车正常登记;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备案。
为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登记备案的问题,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延期到2019年8月15日。适用政策仍按前条执行。
2019年8月15日前,未完成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予备案登记,不得上路行驶。国标电动自行车正常登记、使用。
2、有些市民认为“新规落地进一步加大宣传,设立缓冲期,避免执法一刀切”。
此次整治对象为电动摩托车,不包含电动自行车,不存在新规的缓冲期问题。
3、电摩应该走哪个车道?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行驶时应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电动轻摩2019年几月前买的不需要考驾驶证?怎么证明自己的车辆是19年之前买的?需要天天把发票和合格证带身上吗?
只要是电动摩托车,无论何时购买,均需要申领、安装号牌,驾驶时均需要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之前所称的2019年8月15日,该日期仅仅针对旧国标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不在电动摩托车相关管理范畴。
电动摩托车的认定不是以购买时间为依据的。交管部门在路面查处时,会采取现场车辆查验以及系统核查进行认定。
5、公安局备案号牌的电动车要不要摩托车驾驶证?
如果车辆确不属于电动摩托车,且已经上过备案号牌的车辆,不需要持驾驶证。
如果市民对备案登记过的电动车的属性有疑问,可以将车辆送至车管所、或者就近的交警中队鉴定。
6、电动轻摩考驾照拿什么车考?有没有年龄限制?
市民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申领的驾驶证准驾类型。其中,D证可以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E证可以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F证可以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
申领D证的,使用普通三轮摩托车考试;申领E证的,使用普通二轮摩托车考试;申领F证的,使用轻便二轮摩托车考试。
申领D、E证必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领F证必须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7、牌照快递费用35元是否合理?
为方便群众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后,及时快速拿到号牌,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与镇江市邮政公司合作,为全市群众提供号牌邮寄服务,在镇江所有辖市区均价格统一。且相关牌照快递费用35元是由邮政公司收取。
8、车管所办理电动车牌证咨询窗口太少,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等的时间太长。
针对摩托车驾驶证业务突增的现状,车管所已专门增设了四个窗口开展摩托车驾驶证申领业务办理。因相关步骤流程较多,加之办理群众聚集,造成了排队等候时间较长。
9、新车可以通过合格证来辨别车辆类型,一些买了很久的,合格证丢失了,我们怎么样才知道自己需不需要上牌?
如果合格证丢失的,可到购买车辆的销售商处咨询;也可将车辆送至车管所咨询。
10、办证、上牌需要通过哪些流程?
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与汽车上牌一样:首先在车管所查验岗亭预录入、打表--车辆查验--后至查验岗亭旁边的机动车业务受理厅进行受理--选号--交费--制证--最后等待邮政邮寄号牌。
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与汽车驾驶证业务受理一样:在车管所服务大厅报名--体检、照相--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三个科目全部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
11、驾驶证和号牌申领,需要哪些资料?
驾驶证申领:
身份证。如果已持有汽车驾驶证的,一并携带汽车驾驶证。
照片:7张近期一寸白底照片。
身体条件证明。
号牌申领:
身份证。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车辆合格证。
交强险保单,车管所院内驾安机动车检测站服务大厅有保险公司驻点。
12、目前为止办理地点是不是只有市车管所可以办理?其他乡镇有没有计划设置办理点?
目前,每月最后一周,车管所会组织流动车管所到各乡镇交警中队办理摩托车上牌和年检业务。后面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考虑设置乡镇固定办理点。
13、如果有摩托车驾驶证了,是否需要办理电动车驾驶证?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没有专门的电动车驾驶证。所持有的驾驶证的准驾车型是“E”的,可以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轻便二轮电动摩托车;准驾车型是“F”的,可以驾驶轻便二轮电动摩托车。
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在镇江一年保险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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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交强险没有出险,第二年855元,车船税不变。另三责险就要看购买几万保额。
国家汽车强制保险费
私家车强制险:
第一年:5座950元,6-8座1100元
第二年:855元,990元
第三年:760元,880元
第四年:665元,770元
第五年:665元,770元
以上保费,跟出险,脱保,过户有关系,其中任意一项变化了,那样保费也会变
轿车第三者责任险:
1.10万保额基础保费:主险962元,不计免赔144.3元
2.20万保额基础保费:主险1191元,不计免赔178.64元
3.30万保额基础保费:主险1346元,不计免赔201.9元
4.50万保额基础保费:主险1615元,不计免赔242.25元
5.100万保额基础保费:主险2103元,不计免赔315.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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